生態環境部:鼓勵民營企業設立環保風投基金 發行綠色債券
今天,生態環境部和全國工商聯簽署了“關于共同推進民營企業綠色發展 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”的合作協議,聯合出臺《關于支持服務民營企業綠色發展的意見》,將通過健全市場準入機制、完善環境法規標準、規范環境執法行為、強化科技支持服務、完善環境經濟政策措施,支持民營企業提高綠色發展水平、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。
在《意見》提出的眾多措施中,尤其提到了包括財稅、綠色金融、綠色價格、排污權交易等市場化機制在內的多項環境經濟完善政策。
具體內容包括:
1、實施財稅優惠政策
支持民營企業參與實施國家環保科技重大項目和中央環保投資項目。生態環境領域各級財政專項資金要加強對環境基礎設施建設、企業污染治理設施改造升級等的支持力度。積極推動落實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、第三方治理企業所得稅、污水垃圾與污泥處理及再生水產品增值稅返還等優惠政策。
2、創新綠色金融政策
加快推動設立國家綠色發展基金,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政府和社會資本共同發起區域性綠色發展基金,支持民營企業污染治理和綠色產業發展。完善環境污染責任強制保險制度,將環境風險高、環境污染事件較為集中的行業企業納入投保范圍。健全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制度,充分運用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結果,創新抵押擔保方式。鼓勵民營企業設立環保風投基金,發行綠色債券,積極推動金融機構創新綠色金融產品,發展綠色信貸,推動解決民營企業環境治理融資難、融資貴問題。
3、落實綠色價格政策
積極推動資源環境價格改革,加快形成有利于資源節約、環境保護、綠色發展的價格機制。加快構建覆蓋污泥處理和污泥處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價格機制,推進污水處理服務費形成市場化。加快建立有利于促進垃圾分類和減量化、資源化、無害化處理的固體廢物處理收費機制。完善階梯水價、階梯電價等制度。建立生態環境領域按效付費機制。引導民營企業形成綠色發展的合理預期。
4、完善市場化機制
推進碳排放權、排污權交易市場建設,支持民營企業達標排放、積極減排,合規履約,通過參與碳排放權、排污權交易市場,提高環境成本意識。發展基于碳排放權、排污權等各類環境權益的融資工具,推動環境權益及未來收益權切實成為合格抵質押物,拓寬企業綠色融資渠道。加強清潔生產審核機制,支持民營企業建設綠色供應鏈。完善環境標志產品、綠色產品認證體系,擴大綠色消費市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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